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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2024年10月公开招聘专干公告

日期:2024年 10月 31日    信息来源: 光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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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工作需要,深圳市光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般专干12名、特聘专干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人数

  招聘职位及职位人数详见《光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2024年10月公开招聘专干职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职位表)。

  二、招聘范围

  符合本公告招聘条件及要求,并符合岗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其中:

  (一)以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身份报考的,须于2024年10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并在资格初审、复审阶段出具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的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二)其他报考人员须于2024年10月31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并在资格初审、复审阶段出具相关机构的学历、学位验证证明。

  三、招聘条件及要求

  (一)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报考岗位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报考年龄十八周岁以上,并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年龄、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及其他要求。

  4.符合岗位任职回避要求。

  (二)有下列情况者,不予接受报考:

  1.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生。

  2.曾被机关事业单位开除、辞退不满5年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考和光明区专干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4年11月1日至11月10日(5个工作日)18:00。

  2.报名资料

  报名所需清晰扫描件等材料如下所示:

  ①《光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开招聘专干报名表》(附件2),表内贴本人近期一寸彩色正面免冠照片,手签后扫描;

  ②《光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开招聘专干信息表》(附件3),提供可编辑电子版;

  ③本人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

  ④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

  ⑤学历、学位验证证明(学信网、学位网验证报告);

  ⑥无违法犯罪记录个人承诺书(附件4),手签后扫描;

  ⑦任职回避承诺书(附件5),手签后扫描;

  ⑧无考试作弊个人承诺书(附件6),手签后扫描; 

  ⑨与岗位有关的其它条件证明材料。

  3.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资料请按清单编号排序后打包压缩发送至指定邮箱,扫描件格式统一为pdf格式,邮件标题格式统一为“姓名+岗位编号+应聘岗位”;请在报名规定时间内发送至指定邮箱,报名时间截止后均不再受理投递的简历及资料。特聘专干报名材料发送至邮箱gxjcyx@szgm.gov.cn;一般专干报名材料发送至邮箱gxjxsp@szgm.gov.cn;报名联系电话:0755-88211690,蔡小姐。(咨询时间为工作日9:30-11:30,14:30-17:30。)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主要包括报名时的资格初审和体检前的资格复审。资格审查贯穿招录工作全过程,考生须真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诚信报考,报考人员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在任一环节或入职后发现报考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均可取消其报考或录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注意事项

  1.报名前请认真阅读本公告及其全部附件。

  2.报考相关资格、年龄等时间的计算,均截止至2024年10月31日。

  3.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4.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和专业必须与报考招录岗位要求一致。具体请参照《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详见附件7)。专业是指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学位种类不等同于专业种类。

  5.通过资格初审、笔试面试、体检及资格复审环节的考生,将通过电话或短信的方式进行通知,对不符合条件的考生不再进行电话或短信通知。报考人员所提供的联系电话必须真实准确并及时接听,确保能够及时联系本人。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未保持通讯畅通致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6.报名过程中,报考人员可在报名表(附件2)中选择是否同意纳入“备选库”,当报名人员成绩达到合格线时,未被招用的原则上可纳入“备选库”,有效期为半年。若光明区机关事业单位出现岗位空缺时,可结合岗位需要从“备选库”中择优补录。

  五、考试

  考试方式为笔试(暂定申论)和结构化面试,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形式等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不予通知。统一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录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名单,笔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面试。统一划定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予录用。面试对象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最终拟录用对象的总成绩不得低于70分,总成绩由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组成。面试结束后,结合考生考试总成绩按招录人数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选名单,体检人员名单将在光明政府在线上公示。考试总成绩出现同分情况的,以笔试成绩优先排名。

  六、体检

  取得体检资格的人员须自发布体检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自行前往医院体检,体检报告在资格复审时一并提交,体检费用自理。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七、资格复审及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由招聘单位对其进行资格复审,并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员。经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公示

  经资格复审、体检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将在深圳市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拟录用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或有投诉经查不属实或属实但不影响录用的,且不违反录用和任职回避有关规定的,确定为录用人选。进入资格复审、体检或公示环节的考生如出现资格复审、体检不合格,放弃资格复审、体检资格,或公示中发现问题不予录用的,我局可按总成绩高低排名顺次递补。

  九、办理入职

  录用人选由招聘单位安排劳务派遣机构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录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录用。

  拟聘人员无正当理由或虽有正当理由但未经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批准30天内(从公示之日算起)未办理相关报到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本次招聘人员,用工形式均为劳务派遣用工,薪酬待遇等按照《深圳市光明区机关事业单位专干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执行。聘用人选由第三方人力资源机构签订劳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

  十、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均包含本数。

  (二)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针对本次考试以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的组织方无关。

  (三)在笔试、面试环节,如考生出现违反考场纪律情形的,其考试成绩失效,取消其聘用资格并纳入黑名单。

  (四)本公告由深圳市光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解释。

  深圳市光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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